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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植物保护2018促创新求突破“BOB博鱼·(Boyu)”
野生动植物是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物种安全,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具有重大意义。2018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国家濒管办)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在强化濒危物种保护、完善法制建设、加强行业监管、开展国际履约等方面促创新求突破,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法制建设为保护架设“顶梁柱”随着形势发展需要,动植物司不断制定和完善各类法规和规则,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架设了“顶梁柱”。
建立与《野生动物保护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定发布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类行政许可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细则》《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确认若干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犯罪对象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家林业局关于明确天然麝香、赛加羚羊角和穿山甲片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机关的复函》《国家林业局关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等。积极推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罚没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管理和处置办法》《陆生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的制订。协调有关部门修订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野生植物两个名录。
2018年9月,委托北京大学等院校专家学者开展了《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修订研究工作。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规范性文件的修研中,已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采集管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的全部准备工作,待批准后发布。
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加强濒危物种保护和繁育利用监管,按照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扎实推进救护繁育和调查监管等方面工作。开展野生动物救护繁育基地、基因库和野生动植物存储库建设。着力扩大濒危动物种群的数量,指导各地开展了大熊猫、朱鹮、扬子鳄、红腹锦鸡、白颈长尾雉等放归自然活动。
截至2018年底,共组织了10余次放归活动,共放归野生动物上百只(头)。规范野生动物园展演工作,派员赴相关省(区)开展现场检查督导;推动制定象、虎等极度濒危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和展演设备设施标准。
开展了兰科植物的系列保护宣传活动。2018年7月14日,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濒危物种科学委员会等单位共同主办紫纹兜兰回归自然试验项目启动仪式暨兰科植物保育研讨活动。16家单位联合发起了“保护野生兰花,拒绝无序交易”的野生兰花保护倡议,电商平台、园林造景、展会展览、中医药等利用、销售兰科植物的主要渠道的代表作出了相关承诺,在网络上引发了兰花保护的热潮。摸清底数,继续推进第二次野生动物、植物资源调查。
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规划(2011-2015年)》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起草了《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规划》(2019-2025年)。大熊猫是野生动物保护的旗舰物种,多年来保护工作在行业树立了“标杆”。2018年的保护工作可圈可点。对15个大熊猫重点区域开展了种群动态监测工作。
大熊猫野化放归有新收获,至今累计放归大熊猫11只。宣传活动推陈出新,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的指导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川陕甘三省政府共同主办了2018年首届中国大熊猫国际文化周、四川熊猫日和陕西大熊猫文化宣传周活动,取得了积极广泛的社会影响。2018年11月7日-11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川陕甘三省政府成功举办了2018年大熊猫保护与繁育大会,这是迄今规模最大的一次大熊猫保护学术会议。
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春良首次发布了最新大熊猫数据。截至2018年11月,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再创新高,全球圈养数量达到548只。2018年共繁殖大熊猫36胎48只,存活45只,幼仔存活率达到93.75%,已基本形成健康、有活力、可持续发展的大熊猫种群。目前,中国与17个国家22个动物园开展了大熊猫保护合作研究项目,在外参与国际合作研究项目的大熊猫数量56只。
大熊猫架起了国际友好交往的重要桥梁。释放活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018年动植物司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实施服务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出口审批优惠政策,组织研究海南自贸区国际贸易便利政策,简化野生植物用于展览进出口审批程序,联合海关总署推进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等。推进放管服改革。修订《以参展为目的进口及再出口濒危野生植物的管理规定》,发布《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系统填报指南》,组织调整《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并及时发布实施。
做好上海、广州、福建、天津自贸区的贸易政策措施实施工作,落实简政政策措施。加强欧洲鳗鲡贸易溯源管理,完善鲟鳇鱼生产和贸易注册备案工作。推进“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样式改革。
强化行政许可监管。修订发布《国家濒管办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政许可随机抽查和被许可人专项集中监督检查办法》和《国家濒管办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督检查办法》,完善系统平台与实际应用;发布CITES公约《恢复几内亚比绍CITES物种标本商业性贸易资格及该国刺猬紫檀出口新管控措施》《关于公约附录注释15号相关术语的临时定义》以及公约秘书处有关禁贸事项的通知。以各办事处为主组织开展对辖区内进出口单位和2017年度贸易情况随机抽查和集中监督检查,强化许可事中事后监管。
推进“电子口岸”建设。会同海关总署、国家口岸办推进“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审批系统”“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数据联网核销系统”以及“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试点”的建设完善工作,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通关作业联网无纸化改革;推动濒管办系统开展许可网上申报、审核、办证、查询及统计、分析工作,提升行政许可信息化管理水平。执法监管严打违法犯罪活动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交易。
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并联合外交、工商、公安、海关、文化等部门对各地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进行了督导检查。4月13日,下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春季鸟类巡护值守和执法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并组织力量赴天津、辽宁、黑龙江、山东、吉林等地进行了督查。
候鸟迁徙季节是违法活动高发时段,10月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了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向各地通报我国境内候鸟迁徙动态、交流各地经验做法,并部署打击乱捕滥猎和非法经营候鸟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加强犀牛和虎的保护,严厉打击犀牛和虎及其制品非法贸易,11月1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了严厉打击犀牛和虎及其制品非法贸易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布署全国专项打击工作。
提高跨部门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执法能力,6月4日-8日,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培训班举办,22个国务院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协调开展执法国际合作。积极协调和参与国际刑警组织、世界海关组织和联合国毒罪办组织开展国际联合执法行动,参与公约打击网络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工作组相关工作。
积极协调和配合海关、海警、工商、公安(包括森林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对出入境口岸、运输路线、市场及海上相关活动开展执法检查和监督,加大对走私虎、豹、犀、象、穿山甲、石首鱼、热带木材、赛加羚羊和海洋物种等濒危物种案件侦破查处工作。会同农业、工商、海关、海警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海龟等物种非法贸易清理整顿专项活动。
督促寄递企业落实邮件快件安全检查责任,推进实名寄递制度。组织对淘宝、百度、腾讯等国内主要网络平台调研,协调对网上非法交易濒危物种活动的管控。
疫病防控全力保障物种安全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和防控,是全力保障物种安全的重要措施。赋予国家自然保护区监测防控及主动预警职责。6月5日,下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加挂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牌子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全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防控覆盖率。针对非洲猪瘟的热点事件,积极主动做好野猪非洲猪瘟的监测防控工作。
印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5个文件,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防控工作。对全国野猪人工繁育场所进行了摸底排查。
经调查,全国现有2100家野猪人工繁育场所,共计存栏野猪约32万头。会同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等部门,开展国务院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导,并派员参与了国务院第四督导组赴山东等地的督导工作。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重点物种、重点疫病的监测防控工作。
加强监测工作,截至11月27日,全国共上报监测信息121246份。坚持元旦、春节、五一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应急值守,并进行了电话抽查,在岗值守率提高至86.3%。妥善处置突发野生动物疫情,派出专家开展样品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和应急处置指导,有效防控了青海、宁夏岩羊小反刍兽疫和江西上饶蓝孔雀H5N6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情,未出现疫情的扩散蔓延。
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举办3期国家层面、10余期省级层面1000余人次参加的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依托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页,及时更新行业信息,积极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力。交流合作履约提升国际地位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已成为国际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可以不断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形象。
开展国际交流活动。2018年11月初,野生动植物司(国家濒管办)与CITES公约秘书处在广州联合举办公约与生计国际研讨会。这是公约截至目前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一次生计研讨会。
来自全球24个国家和11个国际非政府组织以及我国22个国内CITES履约机构和政府组织共80余位代表参加了会议。9月,在深圳召开了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广东省政府、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共同主办的国际雪豹保护大会,来自中国、阿富汗等12个雪豹分布国的政府、有关国际组织、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代表、专家等共210余人参加了大会,通过了《全球雪豹保护深圳共识》。
派员赴南非参加中英联合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培训与交流活动;组织农业、海警共同赴法国、荷兰开展海关执法实地调研;赴比利时参加欧盟野生动植物执法工作组会;组团赴莫桑比克、赞比亚开展海外濒危物种履约宣讲;赴比利时参加获得合法性判定国际研讨会;赴越南、老挝履约交流等。加强履约谈判交流,扩展双边多边合作。组织中国代表团赴俄罗斯索契参加CITES公约常委会第70次会议。
对直接涉及我国和对我国有潜在影响的议题,密切跟踪进展、妥善处理应对、积极发出中国声音。我国为打击象、犀牛、石首鱼等非法贸易所开展的大量有关工作得到各缔约方、各工作组的广泛认可。按照公约各项决议、决定要求,积极与秘书处沟通,编写、提交了履约年度报告、三年度报告、年度非法贸易报告以及象、犀牛、虎豹等各项专门或补充报告。
派员参加了公约第30次动物委员会、第24次植物委员会。启动对《公约》第18次缔约方大会重点议题和附录调整的评估研究,积极准备《公约》决议、附录修订草案,做好履约政策和技术储备。
妥善处理热点敏感问题,派员赴英、南、泰、马、比等国参加象牙、木材、欧鳗等专门问题政策咨询和执法会议,参与打击野生动植物和森林犯罪问题以及热点物种等问题讨论。加强与《公约》秘书处、国际刑警组织、世界海关组织、联合国毒罪办等国际机构以及东盟、南亚野生动植物执法网络、卢萨卡议定书执法特遣队等区域组织的联系,接待德国、《公约》两任老秘书长来华访问;组织开展对亚非拉国家管理和执法人员来华培训研讨活动;与尼泊尔方面协调,将两对亚洲独角犀引入我国。深化港澳地区合作互动。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单位赴港开展控制偷采土沉香调研磋商活动;举办了年度中央政府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履约管理协调会议;就香港查没木材安置事宜进行了前期磋商沟通。
完善部门间履约执法协调机制。加强对履约执法案件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工作,向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森林公安局收集象牙、犀角国内库存以及象、大型猫科物种的国内管理、执法案件等信息,形成报告报送《公约》秘书处;与海关总署监管司和缉私局就石首鱼贸易监管进行协商并妥善处理查获石首鱼案件。开展履约重点议题研究。组织开展大宗贸易和敏感物种贸易监测,开展对象、虎豹、犀牛、赛加羚羊、穿山甲、鲟鳇鱼、鲨鱼、鳗鱼以及附录Ⅱ兰科植物产品、非公约热带硬木等的贸易管理执法研究,继续组织开展《公约》个人和家庭财产问题研究;会同相关单位对国外象牙非法贸易情况开展调查。
(野生动植物保护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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